矿井通风系统中对于反风有特别的技术要求,因为一旦矿井内发生灾变,尤其是发生火灾事故时可以缩小灾害波及范围,使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人员能够有充分的时间按避灾路线撤至地面,从而减少因火灾等事故而带来的人员伤亡。而且如果在进风井筒装置附近车场等处发生火灾,反风系统可以防止气体随风流进入采掘工作面危及人员生命安全。
02反风的要求
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,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;每次每台风机反风持续的时间不少于2小时。反风期间每半小时测定一次风量,10分钟测定一次气体浓度,并记录风流逆转的时间和瓦斯达2%的时间和持续的时间。主扇房的观察记录每半小时记录一次。当风流方向改变后,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%。每季度应检查1次反风设施,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,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。
03反风的实现方式
1.主通风机为离心式风机的话,可采取反风道的方式来实现反风。因为离心式风机无法通过点击反转来实现反风,所以主通风机一般都会设有反风道,在矿井反风的时候,开启或关闭闸门,将原来的风道关闭,用反风道实现反风。
2.主通风机为轴流式风机的话,可采取电机反转的方式来实现反风。由于轴流风机构造相对简单,实现进、出风向的转变也很方便,而且现在很多矿用轴流风机也都设有快速转换电机转向的功能,并能够保证反转也有很高的出风效率,所以利用风机反转来达到反风也是很快速高效的办法。
3.还可以设立备用主通风机来作为反风道反风。这种方法实现反风较为方便和快速,关闭原主通风机,打开反风道**通风机即可实现,但是由于要另外多设置一套风机设施,投资就要大幅度增加。
04反风的不同型式
利用反风技术可以有效控制矿井入风流火灾,工作面入风流火灾,下行风路火灾烟流流动。反风技术包括全矿井反风和局部反风,针对不同的火灾就要使用不同反风方法来应对。当火灾发生在进风井口、井筒、井底车场、主要硐室、*石门、主要进风大巷时需启动全矿井反风。局部反风是在矿井某一区域内(采区,工作面)利用已有风路(如联络巷)或开掘平时不用而发生火灾时才用的反风**通道,使该区域的主要工作地点处于潜在角联风路中,发生火灾时则可利用角联风路易于控制风流方向的原理,根据需要调节有关的风门,改变风流方向,同时矿井主要通风机保持正常运转,从而实现发生火灾时烟流不经过有较多人员工作地点、井下主要设备不受火灾损害的目的。
(1)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空气成分(按体积计算),氧气不得低于20%,二氧化碳不得**0.5%。
(2)入风井巷和采掘工作面的风源含尘量,应不**过0.5mg/m3。
(3)井下作业地点的空气中,有害物质的接触限值应不**过GBZ2的规定。
(4)矿井所需风量,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,并采用其中较大值。
(5)含铀、钍等放射性元素的矿山,井下空气中氡及其子体的浓度应符合GB4792的规定。
(6)采掘作业地点的气象条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,否则,应采取降温或其他防护措施。
采掘作业地点气象条件规定
干球温度℃
相对湿度%
风速m/s
备 注
≤28
不规定
0.5一1.0
上限
≤26
不规定
0.3~0.5
至适
≤18
不规定
≤0.3
增加工作服保暖量
(7)冬季进风井巷的空气温度,应**2℃;低于2℃时,应有暖风设施。不应采用明火直接加热进入矿井的空气。
(8)井巷断面平均较高风速应不**过下表的规定。
井巷断面平均较高风速规定
井巷名称
较高风速m/s
**风井,**总进、回风道
**物料提升井
风桥
提升人员和物料的井筒,中段主要进、回风道,修理中的井筒,主要斜坡道
运输巷道,采区进风道
采场
15
12
10
8
6
4
通风系统
(1)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。
(2)应根据施工和生产实际变化情况,及时调整通风系统,并绘制通风系统图。
(3)井下实施大爆破时,必须专门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措施,由分公司、事业部总工程师批准执行。
(4)工程项目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率,不得低于60%。
(5)采场形成通风系统之前,不应进行回采作业。
(6)箕斗井不得兼做进风井。
(7)混合井做进风井时,必须采取有效的净化措施,保证风源质量。
(8)禁止将主要回风井巷用做人行道。
(9)采掘工作面的空气含尘量和有害物质的浓度,净化后的风流仍不符合本规程要求时,各采掘工作面之间禁止串联通风。
(10)井下破碎硐室和主溜井等处的污风,应引入回风道。
(11)井下所**电硐室,都应供给新鲜风流。
(12)采场、二次破碎巷道,应利用贯穿风流通风。
主扇
(1)正常生产情况下,主扇应连续运转。
(2)当井下完全无人作业时,允许暂时停止机械通风。
(3)当主扇发生故障或需要停机检查时,应立即报告项目部调度室,调度人员及时向甲方调度室和主管矿长报告,并通知所有井下作业人员。
局部通风
(1)掘进工作面、进路式采矿进路和个别通风不良的采场,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,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。
(2)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:压入式通风不得**过10m;抽出式通风不得**过5m;混合式通风,压入风筒不得**过10m,抽出风筒应滞后压入风筒5m以上。
(3)进入*头工作面之前,必须开动局部通风设备,*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,局扇必须连续运转。
(4)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的采场、*头上山或较长的*头巷道,应设栅栏和标志,防止人员进入。如需要重新进入,必须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成分,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。
检查测定
(1)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测风仪表和气体测定分析仪器等,并每年至少要校准一次。
(2)施工现场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,应每月测定一次,井下空气成分的取样分析,应每半年进行一次。